6月9日,由四川省社科院和保护国际基金会(CI)共同举办的“四川省自然保护小区管理办法、管理指南和建设规划编制研讨会”在成都成功召开。西南减贫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曾维忠研究员受邀出席会议,作专家发言,并获聘担任“四川省自然保护小区管理办法、管理指南和建设规划编制”顾问委员会委员。
曾维忠在研讨发言中指出,自然保护小区建设应以自然保护和社区及其成员受益双赢为基本原则,以分级备案制登记管理,并结合各地实际探索因地制宜的建设模式与实施机制,以促进自然保护小区持续、健康发展。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重点要明晰管理主体,并做好与现有政策的整合、衔接,同时要具有可操作性,不空泛高蹈,能够落地。
据悉,国家《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在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中明确提出,要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小区。自然保护小区已成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保证国土生态安全、改善人居环境以及实现其他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辅助作用。
自1992年我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小区在江西婺源成立,25年间,各地自然保护小区不断发展,但问题也同样积累凸显。为在全国率先从省级层面探索以“五位一体总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系统性、持续性地建设自然保护小区,四川省社科院承担了由四川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委托的“四川省自然保护小区管理办法研究及发展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并与保护国际基金会共同举办了此次会议。
来自中国科学院、省林业厅、省社科院、省林科院、省林勘院、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大自然保护协会(TNC)、保护国际基金会、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等机构的领导、专家和学者等30余人与会。
西南减贫与发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骆希、杨帆、龚荣发随同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