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成果时效性,乙方应在发表相关成果后及时报甲方。执行期结束后,乙方必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交项目结题表及相关材料。
2.成果属于西部乡村振兴研究中心与乙方共同所有,未经西部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同意,不得单独使用。
3.重点项目结题满足以下条件:①须在CSSCI、SSCI、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或与研究主题相关的政策建议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或获省部级领导批示1项;②完成3万字以上研究报告一份。
4.一般项目结题满足以下条件:①在CSSCI、SSCI、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或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政策建议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或获省部级领导批示1项;②完成2万字以上研究报告一份。
5.青年项目结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满足一般项目结题要求;②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文章,并完成研究报告一份。
6.自筹项目按照青年项目要求进行管理。